春季气温回暖
野外违规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情
为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在加大森林防火宣防的同时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从严从快打击违反禁火令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近日
武陵源公安分局
连续查处2起
违反禁火令擅自野外用火案件
治安警告3人
案例一
3月28日7时许,毛某、毛某某在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办事处宝峰路居委会紫霞观后山的自家田地里违规焚烧杂草,被军地坪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发现并及时制止,并将燃烧的杂草火堆扑灭,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随后,军地坪派出所民辅警立即展开现场勘验和走访排查工作,经查,村民毛某、毛某某在田地里焚烧杂草情况属实。
毛某、毛某某两人的行为违反了《武陵源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毛某、毛某某予以治安警告处理。
案例二
4月1日10时许,武陵源区索溪峪街道毛某某为种菜方便,在自家自建房旁的空地上放火焚烧枯枝,被喻家嘴派出所民辅警及时发现并制止,因其空地旁边系山林,派出所民警立即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随后,喻家嘴派出所民辅警立即展开现场勘验和走访排查,经查,毛某某在自家自建房旁的空地焚烧枯枝情况属实。
毛某某的行为违法了《武陵源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予以治安警告处理。
警方提醒
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在禁火区域、禁火期违规用火(包括焚烧秸秆、田埂、祭祀用火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惩,请大家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若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或火情隐患,请及时报警。
来源: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邓娟 彭京波
编辑:吴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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