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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社会救助再“提标” 民生保障更有力

来源: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邓丹 编辑:王娇 2025-03-21 20: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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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3月21日讯(通讯员 邓丹)为推动困难群众救助提标工作的有效落实,日前,武陵源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张武民社发【2025】6号)及《武陵源区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施项目实施方案》(张武民社发【2025】5号)。

此次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由700元/人/月提高到74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450元/人/月提高到485元/人/月;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910元/人/月提高到962元/人/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585元/人/月提高到630.5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全自理每人174元/月提高到190元/月、半护理每人290元/月提高到317元/月、全护理每人580元/月提高到634元/月。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护理补贴标准从90元/人/月提高至10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1150元/人/月提高到12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1600元/人/月提高到1700元/人/月,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1-3月提标部分也将于5月底前补发到位。

近年来,武陵源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特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民生保障资金工作,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武陵源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持续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确保民政兜底保障政策落细、落实。

来源: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邓丹

编辑:王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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