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低慢小飞行器实施临时飞行管制的通告
张定公通〔2024〕1号
规范性文件编号:YDDR—2024—18001
为确保元宵节灯会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民用航空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于2月24日(正月十五)起对永定中心城区实行低慢小飞行器临时飞行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4年2月24日8:00至2024年2月25日02:00
二、管制区域
永定街道、崇文街道以及澧水河澧水大桥至观音大桥段两岸区域。
三、管制对象
各类低慢小飞行器,包括但不限于:民用无人机、民用无人航拍器具、气球、孔明灯、具备飞行能力的航模飞机等。
四、管制处理
管制期间禁止未经授权的管制对象在管制区域飞行。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予以查扣,并对实施行为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
2024年2月22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
编辑:覃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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