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武陵源区分站10月24日讯(通讯员 胡玲芳)近日,武陵源区政府规定: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经区监察、财政、法制部门书面审核。
通过监察、财政、法制部门的审核,进一步确保议题合法合规。这是武陵源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的又一举措。近年来,武陵源区政府积极谋划,强化制度保障,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重视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参与平台的建设,广纳公众意见,不断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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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玲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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