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8月2日讯(通讯员 刘飞)8月2日,笔者获悉:武陵源区政府办下发了《武陵源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区各乡镇、各单位全面开展扶助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工作。
自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当前,一些计划生育家庭由于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一些特殊困难。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决定从 12个方面关怀扶助计生特殊困难家庭。
加大经济扶助力度。统筹城乡计生特困家庭扶助标准,将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区民政局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在子女死亡当年发放一定金额的一次性抚慰金。区计生局和区财政局适当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的扶助标准。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全区医疗机构为计生特困家庭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享受优先咨询、挂号、检查、住院、治疗、转诊等医疗服务。计生特困家庭扶助对象住院和特殊门诊治疗费用,除按医保相关政策报销外,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由区卫生、计生、民政等相关部门给予一定比例的医疗救助。区民政局对计生特困家庭人员优先安排医疗康复项目,优先适配辅助器具。
优化再生育服务。对有再生育意愿的计生特困家庭,区人社局要将其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精)管复通等再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对符合“计划生育爱心助孕”援助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免费享受一次人工授精助孕或试管婴儿助孕服务。
加强健康指导管理。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将计生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纳入健康管理重点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随访服务和健康指导。
做好养老保障工作。区民政局要将年满60周岁的计生特困家庭对象纳入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自愿集中供养的,优先安排到区社会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不愿集中供养的,按有关规定落实好分散供养经费。对计生特困家庭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并纳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长期开展帮扶活动。区计生局要建立联系帮扶制度,每年开展结对联亲、上门慰问活动,及时了解计生特困家庭的困难和需求,给予生活关怀和人文关怀。
改善住房条件。区建设局和区房管局将计生特困家庭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并按规定提高资金补助标准。
扶持就业创业。相关部门在实施扶贫搬迁、扶贫小额信贷、产业扶贫、就业促进等扶贫政策或项目时,对计生特困家庭优先;在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贴息贷款等政策或项目时,对计生特困家庭优惠;在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制作等产业时,向计生特困家庭倾斜。
推进保险服务。区计划生育协会每年为全区女方年满49周岁的计生特困家庭夫妻购买一份综合保险,并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提供配套收养服务。鼓励不能再生育的夫妻依法收养子女,对符合条件、有收养意愿的计生特困家庭,区民政局优先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优先安排收养福利机构儿童。
给予免费教育。区教育局对计生特困家庭的残疾独生子女逐步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鼓励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做好临终善后关怀。计生特困家庭人员在重病、病危时,联村单位和所在村居要开展临终关怀工作和去世后的善后服务工作。区民政局按照惠民殡葬政策规定,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用。
责任编辑:杜修庆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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