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7月5日讯(通讯员 朱涛涛)为提高森林公安民警的工作热情和办事效率,加快全区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步伐,严格队伍管理,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近日,武陵源区森林公安分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通过了《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武陵源分局公安民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办法》包括考核对象,考核组织,考核内容、指标及分值,加减分项目,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用等部分。主要以民警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具体细化为公共目标考核50分、业务目标考核50分。该《办法》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以台账管理为主,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内容每月检查核实一次;年终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平时考核,查阅资料、记录等方式进行考核。被考核对象总分=公共目标考核得分+业务目标考核得分+刚性加减分,然后按得分高低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按考核等次进行奖优惩差,并作为职务升降和警衔升降的重要依据。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作为申请立功、评选先进、干部提拔任用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民警,两年内不得推荐提拔使用;连续三年考核不称职的,调出公安队伍。
《办法》从队伍建设、森林防火、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公安民警管理、五项内容考核区森林公安分局全体干警日常工作,并制定了相应奖惩措施。促使民警从“不想做、不要做”转变成“我想做、我要做”,有效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从而增强队伍活力,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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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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