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6月28日讯(通讯员 胡石友 樊文佳婧)为切实吸取宜凤高速公路“6.26”交通事故的教训,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客运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安全意识和职业责任感,根据“安全生产月”的工作要求,6月27日,武陵源交警部门召集辖区各客运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员集中进行客运车辆事故预防警示教育。
会议上,交警部门首先向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负责人通报了“6.26”宜凤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的情况。并对各客运企业重点车辆的检验率、报废率进行通报,要求企业法人代表对本公司逾期未年检的车辆及时督促整改,要求客运企业要陈丹主体责任,将车辆清理及落实情况及时上报交警大队。并对客运企业提出了要求,要求客运车辆在发车前,驾驶员一定要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同时要求客运企业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公司车辆、驾驶员管理,及时更新信息档案,建立相关台账。
最后,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田建国就具体工作落实提出意见:一要认真吸取“6.26”宜凤高速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立即落实部署好相关工作措施;二要立即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重要路段开展隐患排查,并深入各客运企业督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的进展情况,强化源头管理,三要从严、从重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增强了企业客车法人代表、安全负责人的责任心、积极性和安全意识,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打下坚实基础。此后,交警部门还将根据“安全生产月”的工作要求,深入辖区各客运企业,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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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石友 樊文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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