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张家界武陵源鼓励发展乡村民宿 获评五星级重奖30万元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吴勇兵 编辑:redcloud 2016-03-21 14:30:23
—分享—

  武陵源新闻网3月21日讯(通讯员 吴勇兵)《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发展乡村特色民宿(客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日前出台。鼓励利用乡村房屋,建设以田园风光、自然生态、民俗风情等为旅游者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对首次评为五星级的乡村民宿,区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今年,武陵源区委专门提出了《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指导意见》,其中重点突出民宿建设,鼓励农户、投资商成区成片或按建制村组开发建设人文、健康、精致的乡村特色民宿,以此推动乡村旅游的健康、持续发展。

  《办法》中明确,凡在武陵源区城市规划建设区之外的区内各乡村,可以开展乡村特色民宿改造、建设和经营,但要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错位发展、体现特色、保护环境、自然和谐等原则。乡村特色民宿建设不是“任意而为”,必须具备“符合《武陵源区乡村特色民宿(客栈)布局专项规划》的要求”、“主体规模控制在二层以内,局部三层以内”、“符合建设、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建设规划要求”等六大必备条件。为规范乡村特色民宿的管理和服务,武陵源区专门成立乡村特色民宿(客栈)发展指导小组,负责制定特色民宿(客栈)等级评定及复核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特色民宿(客栈)等级的评定、复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武陵源区对乡村民宿划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对手续合法的乡村特色民宿(客栈)实行星级评定管理。正式营业6个月以上的乡村特色民宿(客栈)可以自愿申请星级评定,达到相应标准分别授予相对应级别的乡村特色民宿(客栈)星级称号。首次被评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乡村特色民宿(客栈)的,区人民政府除了在对外宣传资料和当地媒体予以重点推荐外,还将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20万和30万元扶持资金奖励。

  责任编辑:朱宏伟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吴勇兵

编辑:redcloud

阅读下一篇

返回武陵源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