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1月26日讯(通讯员 邓绍远) 随着张家界市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保障全区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日前,武陵源区就业局严格按照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发放标准。新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从2015年1月执行。 调整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916元涨至每人每月1000元。
2014年全年,区就业局共为245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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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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