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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党校区域土地收储资金垫资招标公告

作者:admin 编辑:redcloud 2013-08-29 0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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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参与旧城区改造,加快武陵源旅游精品城市建设,经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同意,拟对武陵源区党校区域土地收储资金垫资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垫资整理土地概况

  该区域位于武陵源区索溪峪镇喻家嘴居委会,索溪桥以南、黄龙路以西、文丰溪以东、原金叶山庄以北,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0亩,规划建设用地约52亩,需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宗地四至及面积详见规划红线图。

  二、垫资用途

  垫资用于该宗土地内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的收回补偿、房屋征收补偿、拆违及腾地。

  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所需垫资

  该区域改造项目规划红线内国有土地的收回补偿、房屋征收补偿需垫资金约人民币7000万元。实际需要的垫资额以最终征收补偿完成所需资金为准。

  四、招、投标人

  该区域改造垫资招标人(项目业主单位)为张家界市武陵源土地储备中心,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自然人。

  备注:国有土地收回补偿、房屋征收补偿、拆违腾地由武陵源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垫资时间

  垫资时间9个月,从签订《储备土地垫资整理合作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投标及报名要求

  (一)投标人在2013年9月10日17:00时前需向招标人缴纳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二)投标保证金的入账时间、数量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七、垫资回报

  (一)在约定的垫资期限内(即从签订《储备土地垫资整理合作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的垫资不计利息。超过约定垫资时限(即从签订《储备土地垫资整理合作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的,垫资人实际支付到招标人账户的资金总额,以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

  (二)垫资整理的土地出让后,超过出让起始价以上部分的区本级政府纯收益,区政府与垫资人按不高于1:9比例分成(即政府不低于10%,垫资人不高于90%)。

  (三)垫资整理的土地出让后,招标人将在区财政结算后的30个工作日内偿还垫资及回报。

  八、其他约定

  (一)投标人中标后即成为该项目垫资人。垫资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支付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的资金(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除外)。

  (二)垫资人参加该宗垫资整理土地使用权竞买,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其垫资可抵作竞买保证金。

  (三)垫资人与招标人签订垫资合同后,其垫资中的8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垫资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招标人将解除垫资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垫资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九、招投标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9月9日在《张家界日报》及相关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0日至9月12日

  报名地点: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武陵源分局

  联系电话:0744-5628175

  报名要求:参与投标报名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委托书)等。

  自然人则需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资信证明。

  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开标、评标、定标、通知

  投标时间:2013年9月13日至9月17日;

  投标地点:张家界市国土资源局武陵源分局

  开标、评标、定标时间:2013年9月18日至9月20日;

  招标人依据投标保证金垫资金额、垫资回报等条件确定评标规则,得分高者为中标人,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土地溢价分成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人。若符合条件的意向垫资人不足3家时,将组织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不足3家投标人时,则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垫资人。

  中标通知时间:2013年9月24日;

  招标人将书面通知投标人中标情况,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在10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签订合同

  2013年9月30日前,中标人按通知的时间、地点与张家界市武陵源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储备土地垫资整理合作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013年8月28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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