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岩门安置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切实保证在征收补偿工作过程中统筹兼顾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利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张家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岩门安置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7月17日。
被征收人若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张家界市房地产管理局武陵源分局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
地 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天子路
联系人:李桂林
联系电话:5621900
附件:岩门安置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upload/news/201306/20130618032811731939.doc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7日
作者:admin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