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10月24日讯(通讯员 李振铭 王凯)10月中旬,武陵源某手机销售商因涉嫌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而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这也是武陵源工商自集中开展全区旅游购物、宾馆、酒店、超市等行业“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查处的首例案件。
9月底,该局执法人员在武陵源区白鹭路某手机通讯经营部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向消费发放的印刷品广告彩色宣传单左下角印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某某手机批发店所有”,其行为涉嫌利用格式合同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属于违法行为。景区工商部门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该手机销售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一经售出,概不退还”等都是商家在交易活动中单方面设定的霸王条款,违背公平合理原则。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霸王条款时,可以及时向工商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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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振铭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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