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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超车酿车祸 赔了钱财又抵车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覃玉奇 黄志能 编辑:redcloud 2012-10-10 09: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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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标题:区人民法院和解执结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武陵源新闻网10月10日讯(通讯员 覃玉奇 黄志能)“十一”黄金周前夕,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和解执结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该案被执行人邓某某因激情超车酿成车祸,为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不仅赔了钱,而且还将一辆新购的小汽车抵偿给了申请执行人,真是悔恨当初!

  去年7月26日,邓某某驾驶一辆新购买的比亚迪小汽车见车就超,玩激情超车,不慎酿成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三车受损,朱某致残的后果。经法院两审终审,最终判令:1、保险公司赔偿朱某各项经济损失65513.23元;2、邓某某赔偿朱某各项经济损失36802.66元。在诉讼期间,应朱某的申请,法院对邓某某停放在修理厂的比亚迪小汽车采取了就地查封的保全措施。

  判决生效后,朱某未得到赔款,今年9月21日,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保险公司摄于法律的威严,自动履行了判决义务65513.23元。被执行人邓某某自动履行5000元后以缺乏履行能力为由一直未予履行。经查,被执行人邓某某除了那辆事故车外别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只好启动被查封车辆的变现程序,邓某某深知拍卖程序将会产生相应中介评估费及拍卖佣金,再加上该事故车已在修理厂停放一年多时间,又欠有修理厂的维修费、停车费等两千多元未结清。若强制拍卖该车,结果是“除了锅巴没有饭”。于是,被执行人邓某某申请暂缓拍卖,要求与申请执行人朱某协商执行。9月24日,双方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的执行和解协议:邓某某自愿以其所有的比亚迪小汽车作价31802.66元抵给申请执行人朱某用于清偿剩余的赔偿款,申请执行人朱某自行结清该车所欠的修理费1600元。

  责任编辑:邓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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