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3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定任命:
谷琼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 命:
符敏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孟全富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来源:武陵源区人大
编辑:redcloud
2012年9月13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定任命:
谷琼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 命:
符敏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孟全富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来源:武陵源区人大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