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9月7日讯(通讯员 邓师红)9月7日上午,武陵源区残联组织全体机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对于保障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权益、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长远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内容共有六章三十五条,主要包括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区服务、法律责任等,《条例》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服务做出了统筹安排,对城镇新建道路、建筑物严格执行无障碍标准、实施鼓励措施加快旧有设施无障碍改造、信息交流无障碍、无障碍社区服务、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在认真学习完《条例》后,区残联负责人强调指出,一是要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意识;二是要组织各乡镇残联、村(居)残协认真学习,作为残疾人工作者,人人应当学懂,清楚《条例》内容;三是要提出意见。《条例》出台后,残联作为履行残疾人“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部门,有责任和义务提出建议和意见,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发挥积极能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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