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7月20日讯(通讯员 蒋献辉)7月18日上午,武陵源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干部在沙坪加油站进行防火检查时,发现有人在油站小卖部附近违规吸烟,马上上前严厉制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将其传唤到大队,作出行政拘留一日的处罚,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强制执行。
二人均为周姓,安徽省涡阳县人,现租住武陵源喻家嘴岩门安置区,在天子山景区以买卖小货为生。据二人交代,当天上午9点左右,二人共骑一辆摩托车,在沙坪油站加油时,碰巧天下起了大雨。于是二人在小卖部旁避雨,无意识地拿出烟刚刚点燃抽上,即被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发现抓了个现行。加油站工作人员随即也上前参与制止。
周姓二人在油站抽烟的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鉴于其认错态度积极,并马上改正,大队依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遂作出行政拘留一日的决定,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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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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