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5月15日讯(通讯员 覃玉奇 张桃益 唐亮)5月9日,武陵源法院中湖乡审判联络室圆满化解一起因自留地承包经营权导致的毁坏财物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尽弃前嫌,重归于好。深得当地老百姓及村支两委、乡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中湖乡檀木岗村村民覃进忠与覃金林既是左邻右舍,又是叔伯兄弟,平素两家人相处得不错。2011年,在乡村环境卫生改造工程中,覃金林因在修建化粪池时未征得覃进忠同意,占用了覃进钟的种菜的一小块自留地,为此双方发生争执。村干部处理未果,覃进忠一气之下把覃金林已经建成的化粪池砸坏,进而双方家属发生厮打,矛盾越来越激化。乡司法所、村法治工作站等部门及时介入进行了调解,2012年2月3日,在中湖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覃进忠先把覃金林的化粪池维修好,待化粪池维修好后再处理双方的自留地纠纷。协议达成后,覃进忠一直未予维修。
区法院每月都组织巡回法庭到中湖乡、天子山等地开展巡回办案,在中湖乡、天子山镇设有审判联络室。5月9日,巡回法官们刚到中湖,就接到覃金林的求助,巡回法庭的法官们顾不上休息,当即深入纠纷发生现场了解案情,经了解,双方发生纠纷的起始原因是一小块菜地的归属问题,几年前,覃进忠与同组村民张某互换了一丘田,该田外有一小块菜地一直由覃进忠使用,后来,为耕种方便,张某又将该田互换给覃金林,两次互换协议上都没有明确这块菜地的归属,以至于覃进忠认为菜地任然是他家的,覃金林认为菜地随田一同互换了,应归自己使用。争议的焦点明确了,纠纷的根源找到了。法官们邀请乡司法所、村法治工作站及村支两委等部门就地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新的调解协议:覃进忠自愿赔偿覃金林化粪池经济损失500元,砸坏的化粪池由覃金林自行维修;覃进忠自愿放弃化粪池傍边菜地的使用权,将其赠与给覃金林使用。赔款当场付清。
责任编辑:邓道理
来源: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作者:覃玉奇 张桃益 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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