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4月9日讯(通讯员 周良勇)4月9日,笔者从武陵源区政府常务会上获悉,该区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条例》、结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11]53号)文件精神,正式出台了《武陵源区学生用车管理办法》,确保备受关注的校车在该区平稳“着陆”。
该区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负责、稳步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主要从四个方面强化对学生用车的管理。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分管教育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交警部门及各乡镇(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乘车及出行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严把资格准入关。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审查标准、统一校车标识、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培训上岗,对全区所有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山寨”校车一律取缔。三是对学生用车实行财政补贴。实行购车补贴。鼓励各乡镇新购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学生接送车辆,根据购车金额给予每台车15%的购车补贴,补贴款按比例在车辆营运后的5年内分期支付到位;实行营运补贴。各乡镇新购或统一租用符合安全营运条件的学生接着车辆,承运者除可向学生适当收取乘车费用外,区政府还根据每天运行距离的远近适度给予补贴,具体标准为:不足5公里的,每台车每年每个座位补贴300元;超过5公里的,每台车每年每个座位补贴400元;另规定,城区学校及幼儿园原则上取缔校车,如确有需要新购专用校车的,不享受购车补贴和营运补贴。政府实行延伸公交线路的方法,对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每台公交车每年每个座位补贴350元;最后是以奖代补。年终实行考核评比,总分为100分,对全年提供优质服务、安全营运的车辆给予最高10000元的奖励。四是形成管理长效机制。搞好校车日常管理,着力强化职能部门、车主及驾驶人、学校和家长多方面的责任。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校车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车主、车辆驾驶人分别与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职能部门、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安排跟车教师维护学生候车和乘车秩序;教育主管部门在学校课程设置上,加入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并在课外活动中增加交通安全体验等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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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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