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1月12日讯(通讯员 卓林璁 覃玉奇 李松儒)1月10日,随着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宋某执行协议的全部履行,武陵源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从诉讼到执行历时七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当事人多次上访的历史老案得以妥善解决。
王某、宋某系中湖乡檀木岗村村民,因土地承包纠纷立案,被告宋某因不服原判先后四次向初级、中级法院提出诉讼请求。2005年,张家界市中级法院对此案终极审判,判决维持原判。即:一是被告宋某应停止对原告王某权益的侵害;二是被告宋某应拆除草树田的建筑物,恢复草树田耕种状态;三是根据两年间原告的损失情况,被告向原告应补偿稻谷480斤。区法院在执行判决结果过程中,发现被告宋某家境贫寒,全家四口人一残两老,唯独她一个劳动力,一旦执行判决结果,将使这个家庭支离破碎。考虑到被告宋某无被执行能力,决定暂保留了被告宋某房屋,以维持正常生活。
在乡政府、区法院以及村委会七年和解工作的努力下,这起积案终于达到双赢结果,即:一方面,原告王某得到了由乡政府、村委会及区法院共同筹措的1.8万元补偿金,并恢复对岩堡丘田地的使用权。另一方面,被告宋某既不用拆除生活房屋,也被缓解了这笔巨额补偿金所造成的压力。双方共同达成执行协议后,承诺尽力改善邻里关系。经当事人签字执行协议生效,村支部书记按约当场向原告王某兑现1.8万元补偿金的承诺。这起长达七年之久的历史老案终于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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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卓林璁 覃玉奇 李松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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