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1月6日讯(通讯员 覃玉奇 黄志能) 1月5日,武陵源宏源市场经营鲜鱼的个体户刘湘军从武陵源法院执行法官手里领得73154元鱼款时,向执行法官深鞠一躬充满感激地说:“没有想到这么快就帮我追回了拖欠两年多时间的鱼款,谢谢法院!谢谢法官!”
2010年,屈先庚开始承包经营武陵源御笔峰大酒店餐厅,长期赊购个体户刘湘军经营的鲜鱼,到2011年底,尚欠刘湘军鱼款73154元,经多次催讨未果。眼看2012年关将近,刘湘军一家正为如何收回鱼款发愁。2011年12月31日,刘湘军再次来到餐厅讨要鱼款,连屈先庚人都没有见到,经打听,得知屈先庚餐厅承包期限已满,人已经不知去向,但在酒店尚有承包餐厅时交的8万元押金未来得及领走。刘湘军急忙来到武陵源法院,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屈先庚在御笔峰大酒店的承包押金8万元,并提供相应财产担保。
武陵源法院经审查,当即作出准予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屈先庚的上述财产。押金被冻结后,屈先庚主动找到申请人刘湘军要求协商解决,2012年1月5日,双方当事人达成案外和解:屈先庚一次性付清了拖欠的鱼款73154元,刘湘军自愿放弃了利息。
责任编辑:邓道理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覃玉奇 黄志能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