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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第二十一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武陵源在线 编辑:redcloud 2011-03-29 17: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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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厅)、研究室、
    各有关新闻单位:
    为了促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表彰在这方面做出贡献的新闻工作者,根据全国人大新闻局的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决定与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举办湖南省第二十一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希望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参评作品的要求
    (一)凡于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在省内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刊播的新闻作品,新闻单位设立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站刊载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评选。上述时间内,由我省作者撰写的在省外新闻媒体上刊播的有关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闻作品也可参加评选。
    其它内部报刊上发表的作品或非新闻类的作品不参加评选。
    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主办的人大刊物(内刊)、人大网站刊载的新闻作品不参加评选。
    (二) 参评人大新闻奖的作品题材应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有关。
    参评作品应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参评作品应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社会效果好。
    参评作品应内容真实,新闻性强,主题鲜明,语言生动,制作精良,富于创新,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三) 参评作品消息不超过1000字,新闻评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一般不超过3000字。
    广播、电视作品以时间为衡量单位。消息不超过4分钟;评论不超过15分钟;专题不超过30分钟。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摄影要求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
    现场直播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声像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不得超过播出节目长度的1/3。时间不限。但不包括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
    访谈是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插播资料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2。
    网络作品要求原创,转载、链接作品不在报送之列。消息:字数不超过1000字。评论:字数不超过3000字。通讯:指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I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不少于两层。访谈:时间不超过1小时30分钟。
   人大报刊参评通讯作品字数适当放宽可控制在4000字以内。
确实优秀的字数超长稿件也可报送,但每个推荐单位只限推荐一篇,评委会视报送情况对这类稿件单独给予名额,统一评选。  
    (四) 推荐新闻作品,要求尽可能兼有各种新闻体裁和形式:既有文字作品,又有音像作品;既有通讯,又有消息、新闻评论和新闻摄影;既有会议报道,又有闭会期间人大工作和代表事迹的报道。

    二、参评作品报送要求
    (一) 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新闻报道的各新闻单位发表的作品,由各新闻单位直接向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推荐。湖南日报、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湖南卫视、湖南经济电视台、人民之友杂志社推荐数量不超过6篇(件),其它新闻单位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4篇(件)。
    (二)各市、州新闻单位发表的作品,由所在市、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厅)或研究室组织向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推荐。各市(州)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7篇(件)。各市(州)推荐的作品中必须有5篇当地新闻媒体刊载的新闻作品。
    (三) 各市(州)、各新闻单位推荐的作品中必须有一篇消息作品。各市(州)、各新闻单位推荐的新闻摄影作品不占推荐名额。
    (四) 各报送单位必须填写推荐总表1份,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每一件作品推荐表填写必须清楚、规范、完整,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 文字作品、新闻摄影作品:参评作品和推荐表用A4复印纸各复印、装订30份(作品推荐表在前,作品复印件在后),并附刊出参评作品的报刊原件一份,新闻摄影作品还需提供原件一张。
    (六)广播、电视作品:须刻录成音、视频光盘1张,每张光盘只刻录1个节目,并标明作品标题、参评项目、作者姓名、刊播单位、时长等内容。每件参评作品文字稿和推荐表用A4复印纸各复印、装订30份(作品推荐表在前,作品复印件在后)。
    (七) 所有推荐作品应于2011年4月25日前邮寄或送达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邮编: 410007, 电话:0731—85309137,联系人:熊曙辉、路 标)。

    三、评选、奖励办法
    (一)  评选:由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及有关新闻单位的专家和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评委会,进行民主评定。具体评选办法由评委会商定。
    (二)  奖励: 获奖作品分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30个。一等奖作品的编辑获编辑奖。按报送作品的质量及获奖作品的数量,在推荐单位中评出组织奖4个。由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向获奖人员和单位颁发证书和奖金。另外,从获奖作品中遴选10篇(件),推荐参加第二十一届全国人大好新闻评选。
  

 

    附:湖南省第二十一届人大新闻奖评选作品推荐表、推荐总表

  湖南省第二十一届人大新闻奖评选作品推荐总表  

作品标题 体裁 作者 编辑 刊播单位、时间 字数(播出时间)
           
           
           
           
           
           
           

 

推荐单位(盖章) 推荐总数: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此表可复印)   湖南省第二十一届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 标题  
体裁   作品字数(时间)  
作者姓名及通讯地址  
编辑姓名及通讯地址  
刊播单位、日期 版面 (节目)  
采 编 过 程  
宣 传 效 果  
作 品 评 价 及 推 荐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作品评价及推荐意见由向评选办公室推荐稿件的单位填写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1年2月11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武陵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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