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党委换届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武陵源在线
编辑:redcloud
2011-03-29 17:01:02
各乡镇党委、军地坪街道党工委、森林公园党委、区委各部办委、区直(垂直)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安排,今年我区区委、乡镇党委将集中换届。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现重申以下规定: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事业观和政绩观,始终做到廉洁从政。
二、严禁借干部提拨、交流、调整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干部异动时,所有公务消费要结清。
三、严禁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四、严禁违反规定滥发钱物。领导干部在调整期间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标准,不得借机突击或变相发钱、发物。
五、严禁违反规定更换公务用车和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变动工作岗位,应尽量在现有车辆和现有办公用房中调整解决工作用车和办公用房。不准违反规定更换公务用车和豪华装修办公用房,不准配置高档办公用品。
六、严禁领导干部在工作异动时临时动议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决定审批项目和发包工程等,更不准在调离后干预原单位的有关工作。
七、严格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干部异动时,要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八、区纪委将对党委换届期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受理干部群众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2388)。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纪律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纪委
2011年2月25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武陵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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