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武陵源在线
编辑:redcloud
2011-03-29 17:01:03
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办公室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0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张武办〔2011〕4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军地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森林公园党委、管理处,区直(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慈善总会、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湘民办函〔2010〕173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开展2010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响应胡锦涛总书记的倡导,全面落实湖南慈善大会的精神,履行“慈心厚德、善举惠民”的慈善宗旨,以“慈善一日捐”的形式募集社会慈善资金,帮扶贫困地区的困难对象,促进我区的慈善事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捐赠对象和原则
2010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捐赠对象为区内的机关、学校、部队、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上述单位的干部职工。活动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
三、捐赠标准和时间
2010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捐赠标准为:在自愿的基础上,机关、学校、部队、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捐出一日节约的办公经费,干部职工每人捐出一日的工资。捐赠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至2011年3 月1日。
四、活动组织实施
由各单位统一实施,并登记造册将名册和款项一次性交区民政局慈善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慈善事业是一种群众性救助活动,发展慈善事业不仅能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是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能够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这一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实现执政为民的现实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发展慈善事业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高度重视“慈善一日捐”活动,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新闻宣传部门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此次募捐活动由区民政局牵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层层宣传发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率先捐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到“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来。
(三)加强监督,专款专用。本次捐款由区民政局慈善办公室统一接收,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区慈善办公室要将各单位个人的捐赠进度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捐款的审计工作,对贪污、截留、挪用捐款的情况严肃查处,确保所有捐款全额用于慈善救助。
六、捐赠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武陵源区民政局
联 系 人:邱立 于园
联系电话:0744—5618338
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办公室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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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武陵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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