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武陵源9月18日讯(通讯员 屈泽清 吴林柳)“谢谢你们,谢谢法官帮我们拿回我们的工资……” 9月16日,农民工毛某某等三人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当天,他们三人从法官手里拿到了一年前被执行人曹某某拖欠工资20000元。
2018年,毛某某等三人受被执行人曹某某聘请为杨某某建造房屋,并口头约定完工后立即支付工资。毛某某等三人完成工作内容后,曹某某与三人进行结算,但欠下工资20000元。毛某某三人多次讨要拖欠工资,曹某某一直未支付。
今年8月5日,毛某某等三人将曹某某诉至法院。经武陵源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被执行人曹某某于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拖欠毛某某等三人的工资20000元,但曹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8月27日,毛某某等三人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三案被执行人曹某某发出财产报告令,责令曹某某报告现有财产情况及财产变动情况。但曹某某一直未上交财产报告令。法院传唤也一直未到。
9月16日,区人民法院院长梅中才带队下乡来到被执行人曹某某家中了解情况。经过沟通,曹某某称自己不懂法律,不是拒绝报告财产,自己有事耽误了才没来法院接受传唤。随即,梅中才向被执行人曹某某进行了法律宣传教育,被执行人曹某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当场履行三案全部执行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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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屈泽清 吴林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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