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8日讯(通讯员 屈泽清)11月28日,笔者自武陵源区司法局获悉,在湖南省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公布的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推荐22个单位中,武陵源区入围。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11月30日。
根据全国普法办印发的《关于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和省委法治办《关于确定长沙市望城区等38个单位为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申报单位的通知》《关于对申报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的38个单位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要求,经层层审核推荐、考核验收、省司法厅党组会审议,拟确定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单位22个、第二批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单位13个。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入围第四批全国 “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近年来,武陵源以创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为工作主线,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着力聚焦整体推进、机制创新和质效提升,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努力为武陵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李平
来源:红网武陵源分站
作者:屈泽清
编辑:redcloud
本文为武陵源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