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10月31日许(通讯员 刘飞)“有下列任何行为之一者,都应被确定为不合格党员:思想信念动摇,不服从组织决定;党性原则缺失,不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不支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道德行为扭曲,不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畅通党员“出口”, 进一步提高党员教师队伍素质,10月31日,武陵源区军地小学党支部组织20名党员,认真学习《武陵源区处置不合格党员“双定五制”工作法实施细则》。
据了解,武陵源区委组织部于2013年8月中旬研究出台了《武陵源区处置不合格党员“双定五制”工作法实施细则》。“细则”中的“双定” 是指不合格党员的共性标准和分类标准。“共性标准”有7条。“分类标准”分为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和企业,共有8条。“五制”是指在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过程中所要坚持的“平时监测制”、“民主评议制”、“处置审核制”、“跟踪帮教制”、“双评转化制”五项制度。
集体学习结束时,军地小学党支部负责人强调指出:各位党员教师必须对照“不合格党员标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查找工作、生活、思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好务,尽职尽责地教好书育好人。
通过本次集体学习,学校全体党员教师不仅受到了一次严肃的党风党纪教育,还进一步增强了做合格党员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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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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