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8月29日讯(通讯员 屈泽清)近日,武陵源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
中小学伙食费最高限价标准为:普通餐维持原标准不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早餐3元/餐.每人,中晚餐4.5元/餐.每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早餐3元/餐.每人,中晚餐5元/餐.每人;区一中自助餐标准为中学生早餐6元/餐.每人,中晚餐9.5元/餐.每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早餐6元/餐.每人,中晚餐10元/餐.每人。幼儿园收费最高限价标准为:保育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伙食费标准为早餐3元/餐.每人,中餐4元/餐.每人,午点2元/餐.每人。
其他管理事项按《张家界市物价局、张家界财政局、张家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有关通知》文件规定执行。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不超过指定的最高限价内,由各学校(幼儿园)结合本校(园)实际确定具体标准,报物价、教育部门批准后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实行亮证收费。
责任编辑:李平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屈泽清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