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8月1日讯(通讯员 屈泽清)“按照省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专项工作要求,本人向组织作出承诺:个人不存在拖欠群众钱款和侵占群众财物的行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7月28日-31日,武陵源区乡镇(街道)、区直(垂直)单位的干部职工做出公开承诺,向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侵占群众利益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亮剑。
此项整治行动自7月底起至8月底结束,按照调查摸底、自查自纠、督促检查、规范管理4个阶段进行。根据市委部署要求,按照“谁主管、谁整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整治全区党政机关、干部欠账不付、欠款不还等问题,重点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坚决纠正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的问题;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的问题。
7月28日,区纪委转发了市纪委监察局《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务问题实施方案》,从细处着手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在完成摸底调查和自查自纠以后,要求全区各单位整改清理出的问题,干部职工签订不拖欠群众钱款、不侵占群众财务的公开承诺书。同时,区纪委将牵头对全区进行全面督查,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及时曝光,对违法违纪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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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屈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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