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1月17日讯(通讯员 吴勇兵)2013年,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旅游局以《旅游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结合“平安满意在张家界”专项活动,稳步推进旅游市场综合治理,依法处理旅游投诉,有力地维护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湖南省旅游产业发展年度考核组成员的一致好评。
据1月17日武陵源区旅游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该局共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千余次,检查导游6000余人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3起,受处理有效投诉和纠纷39起,结案率满意率均到100%,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7.38万元。
打击旅行社、导游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手软。区旅游质监所坚持每天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重点查处了旅行社聘请“野马”导游,导游擅改旅游行程,导游不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带团,转借、买卖导游证件等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公开曝光,对履教履犯的导游、旅行社实行“黑名单制”。同时,针对旅行社在辖区设立服务网点多、管理不规范等现象,旅游质监所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对所有服务网点实行了动态管理和备案登记管理。
打击旅行社、饭店虚假宣传行为出重拳。去年对照现有的星级饭店和已登记备案的社会饭店名录,区旅游质监所会同行管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加大饭店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对列入违章建筑的饭店进入清理,禁止旅行社送客。依法收缴10余家社会饭店违规使用的虚假星级标志和相关宣传资料,对违规向进行虚假宣传饭店送客的5家旅行社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有力地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宣传贯彻《旅游法》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结合《旅游法》的颁布实施,区旅游局联合工商部门举办两期旅游从业人员《旅游法》培训班和法规考试,并将相关旅游法律法规编印成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宾馆酒店客房、游客服务中心。结合平时日常执法检查,主动向游客宣传《旅游法》知识,引导旅游者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到各旅行社进行“现身说法”。
全面整治规范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行为。针对《旅游法》出台后,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实际,区旅游质监所会同工商部门对辖区所有购物场所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执法检查,对旅行社、导游违法安排游客进店购物行为进行了整治和查处。
责任编辑:邓道理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吴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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