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11月28日讯(通讯员 李振铭 王凯)因销售不合格钢材,湖南一钢材贸易公司日前收到武陵源区工商分局开出的2.3万元罚单。
近日,武陵源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根据2013年商品质量监测计划,对该贸易公司销售给武陵源某小区工程项目部的螺纹钢材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检测,该批次钢材为不合格产品。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已构成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 对此,武陵源工商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2.3万元的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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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振铭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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