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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法院为民巧执讨薪案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覃玉奇、李松儒、黄志能、杨帆 编辑:redcloud 2013-09-26 15: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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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陵源新闻网9月26日讯(通讯员 覃玉奇、李松儒、黄志能、杨帆)9月26日,农民工卓志国等十多人从武陵源法院执行法官手里拿到了一年前的血汗钱25238.6元,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卓志国等十多名农民工来到武陵源溪布街务工。2012年4月23日,湖南威氏酒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将承包的武陵源溪布街快乐湘西酒吧装饰工程中的泥工铺贴工程分包给包工头舒某某,4月26日,舒某某又转包给农民工卓志国等人具体施工。5月14日,卓志国等人施工竣工后,舒某某以湖南威氏酒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老板跑了为由不予结算。卓志国等农民工不得已诉至法院,2012年8月27日,法院判令舒某某支付卓志国等人劳务工资25 238.6元。

  判决生效后,舒某某未自动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2012年9月20日,卓志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舒某某发出财产报告令,责令舒某某报告现有财产情况及财产变动情况。9月26日,舒某某只履行了7000元,剩余18238.6元书面承诺2012年11月30日前付清。但到期后仍未履行,又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变动情况,还呆在衡阳常宁老家拒不与执行员见面。2013年9月22日,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舒某某在银行的账户有一万多元的现金进出而未向法院报告,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舒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在宣布拘留时,舒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见其态度有所转变,便决定暂缓一个钟头执行拘留。不到一个小时时间,舒某某的朋友就将剩余的执行款18238.6元如数交到执行法官手里了,卓志国等人亦表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责任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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