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2月19日讯(通讯员 覃玉奇 李松儒)2月19日,武陵源法院践行“法治武陵源”、“诚信武陵源”,不搞地方保护主义,为外地企业追回货款20余万元,受到深圳、江苏两地企业的交口称赞。
2011年年初,从事景区演艺经营的张家界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省泰州市光耀机械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巴可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演艺厅舞台机械设备、LED显示屏定做安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泰州市光耀机械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巴可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张家界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演艺厅舞台机械设备、LED显示屏制作、安装并调试好后,张家界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两公司货款分别为317442元、493800元。两公司依约履行了全部安装、调试义务并交付使用。张家界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了大部分货款,尚欠泰州市光耀机械电器有限公司货款10万元、深圳市巴可光科技有限公司货款93840元找借口拒付。两公司为追索货款诉至武陵源法院,2012年11月20日,武陵源法院判令张家界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泰州市光耀机械电器有限公司货款100000元,支付深圳市巴可光科技有限公司货款93840元。
判决生效后,张家界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仍然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两公司向武陵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春节前,因被执行人张家界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早已关门歇业,公司财务及管理人员全部放假,连个看守的人也找不到。执行法官经向银行查询,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经分析判断,春节期间,该可能会有资金进账,于是,对该公司在银行的基本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年后刚上班,发现被冻结的账户上真的进了钱,执行法官当即将应执行标的款193840元及相关诉讼费、执行费全部划拨至法院执行专户上,并通过银行转账给两申请执行公司。两申请执行公司负责人分别从江苏、深圳打来电话表示谢意,对武陵源法院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赞不绝口,并表示有机会一定来武陵源投资兴业。
责任编辑:邓道理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覃玉奇 李松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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