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武陵源站7月15日讯(通讯员 袁晓红)7月14日,武陵源区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升学、乔迁、生日”等名义大操大办收礼敛财、用公款送礼和公车操办等不正之风的发生,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打造廉洁景区。
该《通知》规定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始终牢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8大禁止,52个不准”,自觉做到廉洁从政。
《通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保持和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群众中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等处理,构成违纪的,追究党纪责任,对因领导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和群众参与监督的双向互动。形成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的工作作风,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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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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